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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清真食品牌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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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372-8129207 |
办理地址 |
滑县解放路县政府院内 |
设定依据 |
《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第36号令) |
许可条件 |
1、生产单位的少数民族从业人员,一般不得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15%;经销单位少数民族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20%;饮食服务单位少数民族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的25%;2、企业厂长(经理)应由少数民族人员担任,如有困难,企业领导成员中有1名少数民族成员,清真食品技术总监必须由少数民族人员担任。3、生产、采购、储存清真食品的主要岗位和环节有少数民族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或监督。4、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业主本人必须是少数民族公民。 |
申请资料 |
1、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申请书。2、乡镇人民政府意见。3、负责人二寸免冠照片3张和身份证复印件3份。4、填写《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 |
办理程序 |
详见本事项流程图 |
办理部门 |
滑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股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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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理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
河南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审批登记表 |
河南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审批登记表 |
3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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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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